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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银地税稽罚[2016 ]46号
    违法行为类型 经检查核实,该纳税人2015-2016年度少缴纳印花税税款53.80元、作废发票未逐联次加盖作废戳记,并且作废票据的几联次未在一起存放。
    行政处罚内容 对2015-2016年度少缴纳印花税税款53.80元处以百分之五十的罚款26.90元、对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的行为处以500.00元的罚款,共计罚款526.9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6-11-30
    决定机关 银川市地方税务局稽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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