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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金银监罚〔2015〕13号
    违法行为类型 1.贷款资金转存定期存单用于票据业务质押,涉及2户、合计金额6900万元。2.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涉及2户,合计金额7600万元。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9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5-09-14
    决定机关 金华银监分局
    法定代表人 徐雅清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