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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穗南-F)应急罚〔2021〕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AQ3009-2007)第6.1.2.1.7条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给予广州番禺润亿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110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6-01
    决定机关 广州市南沙区应急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