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象地税稽罚〔2017〕5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浙江方向标识工程有限公司偷税案 |
行政处罚内容 | 经我局(所)于2017年08月14日至2017年11月21日对你单位2015年01月0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涉税及发票使用情况进行了立案检查。检查中,本局依法审核了账簿资料,提取了相关凭证资料的复印件,你单位能够积极配合本次稽查。经查明,你单位存在违法事实及处罚决定如下:一、违法事实(一)你公司2015年营业收入9760260.90元,全年职工人数总计253人,计提职工工资968546.00元,实际发放全年职工工资879841.00元;自行申报应纳税所得额295133.49元、应纳所得税额73783.37元;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340.00元。2015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多计提工资88705.00元未作纳税调增;未按规定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违反了《关于调整我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的通知》(甬残联[2013]68号)之规定,少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4720.00元。253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12-07 |
决定机关 | 县地方税务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