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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普公交决字【2019】第5134282000085879
    违法行为类型 运输单位的客运车辆载客或货车超载
    行政处罚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第4款,决定给予罚款2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2-24
    决定机关 普格县公安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