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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曲地税稽罚(2017)18号
    违法行为类型 少申报缴纳营业税1320元、城市维护建设税92.40元、印花税5578.80元、房产税8742.09元、土地使用税2887.65元。 少扣缴个人所得税3714元。
    行政处罚内容 处未缴或少缴税款50%的罚款。处应扣未扣税款50%的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7-11-10
    决定机关 曲靖市地税局(稽查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