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江西九竹范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MA35L5ER5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赣0103民初7688号
    案号 (2019)赣0103执2689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9-05-22
    发布日期 2019-06-14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江西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 被告姚舸、江西九竹范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陆秀萍货款124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8年6月1日起至货款付清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原告预交的案件受理费110元,由被告姚舸、江西九竹范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承担,限随上述款项一并偿付。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