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杭上)市管市监罚处〔2020〕2133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无证照或证照不全从事食品经营 |
行政处罚内容 | 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柒仟壹佰伍拾元(7150元);2.处以罚款人民币七万伍仟元整(75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11-17 |
决定机关 | 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柯豪尉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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