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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阿银保监罚决字〔2020〕14号
    违法行为类型 贷后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贷前调查不严,违规发放“假首付”个人住房贷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四十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23
    决定机关 阿克苏银保监分局
    法定代表人 刘志勇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