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黔西南州鑫海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52230073****88XG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黔2323民初99号
    案号 (2021)黔2323执2835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普安县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普安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1-12-14
    发布日期 2021-12-17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贵州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黔西南州鑫海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 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郭元占工程款 549679.40 元及利息(利息以 549679.40 元为基数,自 2020 年 2 月 24 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即年利率 4.05%计算至款项清偿之日止); 二、被告普安县龙吟镇人民政府在欠付被告黔西南州鑫海建 筑安装工程公司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原告郭元占上述工程款及利 息承担给付责任。 案件受理费 9296.8 元、鉴定费 30000 元由黔西南州鑫海建 筑安装工程公司负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