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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博邮处[2018]13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不执行收寄验视制度
    行政处罚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当事人停业整顿七日的行政处罚。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停业整顿。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6-19
    决定机关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邮政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