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沪监管嘉处字(2018)第142018000320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违反本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发布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的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2800万元,责令停止发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3-23
    决定机关 嘉定区市场监管局
    法定代表人 张时利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