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龙市监处[2020]15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通报批评#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0-10
    决定机关 黔南州龙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