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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粤保监罚[2010]10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二、你分公司上述套取资金向银行支付代理手续费以外的费用,导致财务数据不真实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2年修正,下同)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我局决定给予你分公司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五十条的规定,我局决定给予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你分公司银行保险渠道合作部经理曹建明警告的行政处罚。 逾期,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划款凭证复印件同时抄报我局人身保险监管处存查。
    处罚决定日期 2010-01-18
    决定机关 -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