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市资源发﹝2020﹞8-84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3、54条的规定 |
行政处罚内容 | 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没收非法占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并对违法占地处以每平方米5元共计188996.65元的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11-02 |
决定机关 |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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