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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湛江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康保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194392101
    执行依据文号 (2015)南市民一终字第1884号
    案号 (2017)桂0107执2166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7-10-17
    发布日期 2018-02-13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广西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向广西正鑫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工程款6287713.47元及违约金2111300元;; 二、向广西正鑫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三、负担案件受理费66354元、财产保全费0元、公告费0元,负担本案执行费69728元。 四、向广西正鑫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移交棕榈湾巴厘岛组团20#楼竣工备案相关材料,并协助办理竣工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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