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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佛禅区城管罚决〔2022〕54号
    违法行为类型 经查,当事人广东省六建集团有限公司系佛山市禅城区新明二路北侧、港口路东侧佛山市实验幼儿园项目工地的施工单位。我局于2022年5月5日15时15分至15时45分在上述工地现场检查发现一辆车牌号码为粤E24919的重型自卸货车在装运建筑垃圾,装载体积为9.936立方米。当事人在上述施工工地处置建筑垃圾的行为未经城市建筑垃圾管理部门核准。
    行政处罚内容 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人民币2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6-06
    决定机关 佛山市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