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萧(消)行罚决字〔2019〕0453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杭州萧山供销市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案 |
行政处罚内容 | 现查明杭州萧山供销市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萧山区城厢街道河浜路10号4楼,法定代表人:倪锴)地下室占用疏散安全出口,导致数量不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和《浙江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四百七十五第五阶次,决定给予杭州萧山供销市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单位杭州萧山供销市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內将罚款交中国农业银行萧山区财政专户。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杭州市萧山区消防救援大队 2019年11月11日。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11-11 |
决定机关 | 萧山区区公安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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