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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湛江市宝嘉矿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郑日冠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06848344-0
    执行依据文号 (2016)穗仲案字第8441号
    案号 (2017)粤08执100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7-05-16
    发布日期 2017-07-07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广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执行人湛江市宝嘉矿业有限公司向申请执行人广州金博物流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支付费用2579196.46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利息分两部分计算:第一部分为截至2016年8月12日的利息共计1165458.81元;第二部分利息以2579196.46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2.6%的标准,从2016年8月13日起计至清偿之日止); 二、被执行人湛江市宝嘉矿业有限公司向申请执行人广州金博物流贸易集团有限公司补偿律师费60000元; 三、被执行人湛江市宝嘉矿业有限公司偿还申请执行人广州金博物流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仲裁费42343元(仲裁时已由申请执行人广州金博物流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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