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北京新府和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林锴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69634840-X
    执行依据文号 (2017)京0101民初2358号
    案号 (2017)京0101执4547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7-07-03
    发布日期 2017-12-20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北京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李林锴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张敏借 款本金500万元; 二、被告李林锴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张敏支付 逾期利息(自2014年11月29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未偿还本金为基数,按照月利率2%标准计算); 三、原告张敏有权对被告北京新府和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名下已办理抵押登记的位于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大街176号10层1006的房产在上述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有权以拍卖、变卖后的价款优先受偿; 四、驳回原告张敏的其他诉讼请求。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