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南京三川篷房制造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32011578****296J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0115民初3181号 |
案号 | (2021)苏0115执2536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1-04-13 |
发布日期 | 2021-06-09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江苏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2-一、被告南京三川篷房制造有限公司欠原告戴巧茹借款本金1,200万元及利息1,066.66万元,合计2,266.66万元,于2021年3月25日前还清。若被告逾期偿还,则原告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要求被告承担以欠付借款本金为基数,自2021年3月25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年利率15.4%标准计算的逾期利息。被告蒋岸川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二、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争议。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77,567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82,567元,由被告南京三川篷房制造有限公司、蒋岸川负担(该款已由原告垫付,被告在2021年3月25日前一并支付给原告)。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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