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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下市管市监罚处〔2020〕0199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化妆品管理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建议对当事人苟兰英处罚如下:1停止经营化妆品7天;2、没收违法所得800元;3、罚款16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6-17
    决定机关 杭州下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