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 决定书文号 | 渝高工商企吊字[2017]第045060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 | 
| 行政处罚内容 | 吊销营业执照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05-15 | 
| 决定机关 | 重庆市九龙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局 | 
| 法定代表人 | 涂开芬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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