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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青南市监食罚字〔2020〕48号
    违法行为类型 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24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4-20
    决定机关 青岛市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