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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瓯农(农药)罚决字〔2017〕第1号
    违法行为类型 经营假农药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假农药;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10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8-06
    决定机关 瓯海区农林渔业局
    法定代表人 曾仲武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