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沭公(沭)行罚决字【2019】2468号
    违法行为类型 该单位招用的保安员未持有保安员证上岗
    行政处罚内容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现决定对沭阳县万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警告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6-20
    决定机关 沭阳县公安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