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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川)煤安监攀西罚〔2018〕(1911)号
    违法行为类型 1.未建立健全各级负责人、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2.+1600水平穿层石门掘进工作面未按作业规程管理帮顶。3.1291采煤工作面溜煤眼(倾角约35°)上口,未设防止人员、物料坠落的设施。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罚款4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9-01
    决定机关 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攀西监察分局
    法定代表人 李先勇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