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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东)质监罚字[2015]第325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15年7月28日,根据投诉举报线索,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东莞市小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使用1台未取得许可生产的电梯。
    行政处罚内容 一、责令停止使用上述一台未取得许可生产的电梯; 二、处以叁万元(¥30000)的罚款,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15-10-27
    决定机关 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