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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萧市监二处字〔2021〕32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计量管理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当事人停止使用,并处罚款人民币一千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4-28
    决定机关 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韩继深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