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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甬(鄞州)建罚决字〔2021〕00022号
    违法行为类型 02
    行政处罚内容 2021年03月26日,宁波市鄞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浙江文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宁波市鄞州区JD13-06-20(火车东站-潘火地段)b地块项目(二标段)的监理中未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情况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进查证,浙江文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本局于2021年04月14日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甬(鄞州)建罚决字〔2021〕00022号]。当事人已于2021年04月26日向本局缴纳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4-15
    决定机关 鄞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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