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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桂浔运罚[2022]0035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当事人所属桂R38638客车客运班车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或者不按照规定的线路、日发班次下限行驶的,广西顺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聘请司机刘旭南驾驶其经营的桂R38638号营运客车在2月6日13时10分从白沙开往桂平后没有进入客运中心站配客直接在石化加油站至西山御府路口路段配客开往白沙镇。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一)2022年02月21日询问笔录;(二)2022年02月21日对广西桂平市奔马运输有限公司桂R38638客运车辆当事人,在我所法制股以现场送达方式送达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依据、拟做出的处罚决定,并告知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当事人对该处罚意见无异议,自愿放弃陈述和申辩权利;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2-21
    决定机关 桂平市道路运输管理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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