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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夷环法[2016]60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排放污水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5.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6-12-02
    决定机关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夷陵区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