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九州红娘婚姻介绍咨询(深圳)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44030078****509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0304民初6388号 |
案号 | (2020)粤0304执18709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0-05-28 |
发布日期 | 2020-08-10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广东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300203610905】。申请事项:1、强制执行被申请人偿还申请人广告发布费本金人民币683,942元;2、强制执行被申请人偿还申请人违约金人民币205,182.60元;3、强制执行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律师费损失人民币40,000元及担保费损失人民币1,000元;4、被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人民币7324.73元(迟延履行期间应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后计至被申请人实际清偿之日为止,现从2020年4月3日起暂计至2020年5月18日,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基数为人民币930,124.60元,即应支付广告发布费、违约金、律师费损失、担保费损失之和);上述第1项至第4项暂计为人民币937,449.33元(大写:人民币玖拾叁万柒仟肆佰肆拾玖元叁角叁分)。事实与理由:申请人深圳雅仕城铁广告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九州红娘婚姻介绍咨询(深圳)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案,经贵院于2020年1月17日作出(2019)粤0304民初638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九州红娘婚姻介绍咨询(深圳)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深圳雅仕城铁广告有限公司广告发布费683,942元;二、九州红娘婚姻介绍咨询(深圳)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深圳雅仕城铁广告有限公司违约金205,182.6元;三、九州红娘婚姻介绍咨询(深圳)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深圳雅仕城铁广告有限公司律师费损失人民币40,000元及担保费损失人民币1,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3,506.22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8,506.22元(申请人已预交),由申请人负担791.22元,由被申请人负担17,715元。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