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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武公(消)行罚决字〔2015〕X204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伍仟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5-08-17
    决定机关 常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武进区大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