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豫税三分局 罚〔2020〕2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税收管理
    行政处罚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及最新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建议处予6000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25
    决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