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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沪市监长处字(2019)第052019001165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管理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0.2016万元,罚款1.000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8-26
    决定机关 长宁区市场监管局
    法定代表人 万超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