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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惠市国土资(仲恺陈江)监字〔2020〕58号
    违法行为类型 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开始,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陈江街道幸福村店背村小组地段的土地硬底化,涉及土地面积为13亩。该宗地土地利用现状图为水浇地(13亩),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一般农用地区(13亩)。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恢复土地原貌。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8-28
    决定机关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