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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武汉新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42011775****703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闽0583民初7236号
    案号 (2021)闽0583执3587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安市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南安市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1-05-28
    发布日期 2021-07-20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福建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武汉新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被告卢伟明工资38000元、卢清平工资28200元、卢仲仁工资35600元、李玉龙工资42800元、欧伟滨工资31000元、卢荣堂工资29000元、欧加灵工资36500元、杨添泉工资20200元、卢桂林工资31100元、卢建琴工资51300元、卢和堂工资45600元; 二、原告(被告)福建省泉南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应在未结清的工程款范围内对被告武汉新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被告(原告)福建悦信置业有限公司无需对被告武汉新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驳回被告(原告)福建悦信置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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