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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湖运政罚〔2021〕0338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2021年1月19日09时50分,湖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318国道与方宁路交叉口巡查时,发现车号为浙E20535普通货车有违法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相关证件,并对该车驾驶员熊远新制作现场笔录后发现:该车驾驶员熊远新驾驶浙E20535普通货车从横街拉运阻燃基材到秦马木业,运费200元。该车所装阻燃基材未用绳索进行捆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六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其行为货运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1-19
    决定机关 湖州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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