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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沪市监嘉处〔2020〕142020000902号
    违法行为类型 化妆品经营单位和个人销售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0.0256万元,罚款0.0512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27
    决定机关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殷萍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