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平市监处[2020]54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修订)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1.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0.1068万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方式#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9-21 |
决定机关 | 安顺市平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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