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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镇建新罚〔2021〕80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处以3万元的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3-30
    决定机关 镇江新区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