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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长执罚字2019第02004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案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叁仟零玖拾柒元伍角(103097.5元)(按工程造价1.1%计)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2-09
    决定机关 长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