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长执罚字2019第02004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案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叁仟零玖拾柒元伍角(103097.5元)(按工程造价1.1%计)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12-09 |
决定机关 | 长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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