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苏虎)安监罚[2019]176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类违法、安全生产警示标志类违法 |
行政处罚内容 | 苏州市吴中不锈钢有限公司未将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未经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未在较大危险因素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未定期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处以5.25万元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9-05 |
决定机关 |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应急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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