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利用药理活性确证抗抑郁药
基本信息
申请号 | CN202110655443.4 | 申请日 | - |
公开(公告)号 | CN113288932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8-24 |
申请公布号 | CN113288932A | 申请公布日 | 2021-08-24 |
分类号 | A61K36/488(2006.01)I;A61K9/48(2006.01)I;A61K47/04(2006.01)I;A61P25/24(2006.01)I;A61K31/715(2006.01)N | 分类 | 医学或兽医学;卫生学; |
发明人 | 胡时先 | 申请(专利权)人 | 新疆华春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湖南楚墨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梁琴琴 |
地址 | 83000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70号银通大厦1栋9层2 | ||
法律状态 | - |
摘要
摘要 |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利用药理活性确证抗抑郁药及其制备方法,包括以下重量份的原料:太子参多糖提取物110‑111份、总黄酮提取物59‑60份、二氧化硅9‑10份。本发明将太子参多糖提取物、葛根与淫羊藿的总黄酮提取物、二氧化硅进行混合制成的;经试验证明,本发明的药品治疗停药后无戒断症状;在改善抑郁情绪、入睡困难等证候方面有疗效优势;对于治疗轻中度抑郁患者更有优势,安全性较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