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利用药理活性确证抗抑郁药

基本信息

申请号 CN202110655443.4 申请日 -
公开(公告)号 CN113288932A 公开(公告)日 2021-08-24
申请公布号 CN113288932A 申请公布日 2021-08-24
分类号 A61K36/488(2006.01)I;A61K9/48(2006.01)I;A61K47/04(2006.01)I;A61P25/24(2006.01)I;A61K31/715(2006.01)N 分类 医学或兽医学;卫生学;
发明人 胡时先 申请(专利权)人 新疆华春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湖南楚墨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梁琴琴
地址 83000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70号银通大厦1栋9层2
法律状态 -

摘要

摘要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利用药理活性确证抗抑郁药及其制备方法,包括以下重量份的原料:太子参多糖提取物110‑111份、总黄酮提取物59‑60份、二氧化硅9‑10份。本发明将太子参多糖提取物、葛根与淫羊藿的总黄酮提取物、二氧化硅进行混合制成的;经试验证明,本发明的药品治疗停药后无戒断症状;在改善抑郁情绪、入睡困难等证候方面有疗效优势;对于治疗轻中度抑郁患者更有优势,安全性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