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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康房罚字(2017)第(030)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决定日期 2017-12-27
    决定机关 赣州市南康区房地产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梁平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