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沪浦(消)行罚决字〔2020〕6055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非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逾期未改 |
行政处罚内容 | 上海纳铁福传动系统有限公司康沈分厂存在非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逾期未改的违法行为,违反了《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现决定给予上海纳铁福传动系统有限公司康沈分厂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的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6-05 |
决定机关 | 上海市浦东新区消防救援支队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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