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京建法罚(市)字 [2019] 第020500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2019年11月4日,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状态评估项目工作人员向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反映“北京正远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在北京地铁19号线一期工程土建02合同段北太平庄站4号汇水导洞开马头门施工过程中监理巡视不到位”。2019年11月12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执法人员对评估单位报告的情况进行了现场复核,情况属实。2019年11月28日,经批准对北京正远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2019年12月6日对北京正远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法人委托代理人王新平进行了询问,并调取了相关证据材料,查明以下事实:本案所涉工程为北京地铁19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02合同段北太平庄站汇水导洞工程,涉案部位为4号汇水导洞马头门。建设单位是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是北京正远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是北京城建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北太平庄站4号汇水导洞属于暗挖隧道,采用矿山法施工,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附件2中第六项的规定,该工程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经调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汇水导洞开挖与支护专项施工方案》于2019年10月30日通过了总监理工程师审查,2019年10月31日通过了专家论证,为最终实施方案。根据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开马头门应先破除2.5m高的上台阶围护桩,施做上台阶初支结构,进尺10米后破除剩余围护桩机混凝土。施工单位于2019年11月2日在4号汇水导洞马头门破除前,对作业人员进行了技术交底,交底内容与专项施工方案要求一致。经调查,2019年11月2日,现场开始进行4号汇水导洞马头门破除作业。作业工人为了省事,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交底的要求作业,全断面破除导洞范围内全部围护桩。至2019年11月4日,破除结束,共历时2天。在此过程中,监理单位未对4号汇水导洞马头门破除作业实施专项巡视检查。北京正远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此予以全部承认,并认为是工作疏忽所致。本案中北京正远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戴永忠和王新平。本案中,4号汇水导洞马头门未按专项施工方案要求的开挖步序进行破除,可能带来马头门结构失稳,引发导洞开挖坍塌事故。事后,监理单位积极要求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并于2019年11月12日,提交了整改报告,现场问题已整改。执法人员调取了相关工程监测 |
行政处罚内容 | 北京正远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罚款一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12-20 |
决定机关 |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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