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激波管试验的法兰夹持机构

基本信息

申请号 CN201920441464.4 申请日 -
公开(公告)号 CN210034821U 公开(公告)日 2020-02-07
申请公布号 CN210034821U 申请公布日 2020-02-07
分类号 F16M11/04;G01M9/00 分类 工程元件或部件;为产生和保持机器或设备的有效运行的一般措施;一般绝热;
发明人 刘传超;周星 申请(专利权)人 合肥高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合肥中博知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安徽羲禾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230088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南岗科技园长宁大道02658号2层
法律状态 -

摘要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一种用于激波管试验的法兰夹持机构,具体公开了一种用于激波管试验的法兰夹持机构,包括夹持机构本体,所述的夹持机构本体包括第一法兰、第二法兰和第三法兰,第一法兰和第二法兰中间位置固定有空腔段,所述的第二法兰、第三法兰的接触面均为圆形槽,第二法兰、第三法兰之间布置有膜片座,膜片座上放置膜片。圆形槽内用来放置膜片,可同时放置两个膜片,通过与相应密封垫圈的配合,保证在高压情况下完全密封,防止整体设备漏气,解决了存在的安全隐患,且操作简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