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皋农(农药)罚﹝2017﹞2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217685.00;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43537.00;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8-29
    决定机关 南通市如皋市农委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